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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晚唐幕府文职官员架构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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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副使:散职,无固定职责,有事时上级临时指派。



孔目官:“一孔一目,皆须经其手也”,主要侧重于财计出纳,同时负责公文收发,是判官的下属,吏职。



府院法直官:职责不详。



要籍:节帅亲近职务,主要负责财计方面的工作,是孔目官上级。



逐要:职责不详。



驱使官:无具体职责,吏职,人数也不固定,有事时临时分派,你可以理解为后世警察身边的辅警,级别比同副使低,人家好歹是官,有编制。基本上,所有官都可以差遣“驱使官”。



随军要籍:无定职,临时差遣勾当职事。根据历史记载,他们一般随军工作,四人职责不同,有代表节帅出使的,从事的是外交工作;有“从事耳目”的,即到某地调查刺探当地情报的;有调查军队情况的,比如《旧唐书》《解琬传》中就记载他曾派随军要籍到某部核查军士人数,杜绝吃空饷。



中唐以后,随军要籍这个职务逐渐演变为“随军”、“随使”之类的称呼,是比较亲近主帅的职务,但级别并不高。



除此之外,幕府还经常临时招募大量傔人(大使傔、副使傔)、别奏之类的吏职人员,他们和前面提到的驱使官一样,属于供军将和文职官员使唤的杂役,人数不固定。



从以上叙述,读者们应该对节度使幕府的体系结构有一定了解了,以后文中出现此类官职名称时不再额外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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